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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灾后重建项目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的通知
2008-9-28 16:41:14 新闻来源:

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彬县、长武县卫生局

    5·12”汶川大地震之后,省政府确定我市7个县市121个乡镇卫生院列入灾后重建规划,投入医疗设备资金2185万元,根据卫生部规财司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装备指导标准》,医疗设备配置标准为一般乡镇卫生院15万元,中心卫生院25万元。为尽快完成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请各乡镇卫生院按照配置标准参考推荐设备品目及价格,根据本单位的现有设备及实际工作需要填写设备需求表,拟需求设备金额不得随意突破核定标准,设备需求表必须要有各项目卫生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由县卫生局汇总,务必于106日前报市卫生局,同时报送电子版excel文档,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联系人:市卫生局秘书科   马宁强

      话:33550813

    E-Mail:Cnq614@163.com

 

    附件1:陕西省卫生系统首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乡镇卫生院设备装备品目推荐表

    附件2:陕西省卫生系统首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乡镇卫生院设备需求一览表

 

 

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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