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双创办发〔2005〕13号
秦都、渭城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市双创办各组:
为了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市爱卫会、市“双创办”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陕西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参照兄弟市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的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拟草了《咸阳市行业单位卫生工作标准》,作为我市各级行业、单位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基本要求,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附:咸阳市行业单位卫生工作标准
二○○五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