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行政许可 | 政策法规 | 网上办事 | 健康服务 | 统计数据
综合管理 人事管理
医政管理 规划财务
执法监督 疾病控制
妇幼保健 地病防治
血液管理 纪检监查
爱国卫生 农村卫生
机关党建 信息统计
首页>>业务工作>>爱国卫生>>

咸阳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行业单位卫生工作标准》的通知
2008-7-4 11:08:38 新闻来源:

咸双创办发〔2005〕13号 

秦都、渭城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市双创办各组:

为了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市爱卫会、市“双创办”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陕西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参照兄弟市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的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拟草了《咸阳市行业单位卫生工作标准》,作为我市各级行业、单位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基本要求,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附:咸阳市行业单位卫生工作标准

 

○○五年三月五日 

 


(责任编辑:)

版权所有:咸阳市卫生局
地    址:咸阳市咸通北路(玉泉路防洪渠什字北300米路东) 邮    编:712000
电子邮件:xyshi6104@shaanxi.gov.cn
技术支持:陕西省信息中心
地    址:陕西省省政府大院内信息楼
电子邮件:sxws@shaanxi.gov.cn
陕ICP备050037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