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提高全市农民对无偿献血的科学认识和参与热情,在广大农村建立一支长期的、相对稳定的自愿无偿献血固定队伍,实现无偿献血由城市向农村的转移和壮大,探索一条无偿献血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确保全市临床用血安全充足的供应,市献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制定出台咸阳市农村合作医疗无偿献血优惠规定。据悉,该优惠规定自“6.14”世界献血者日起在我市农村启动实施。
热血惠泽千万家,健康永驻新农村。无偿献血由城市向农村转移是无偿献血实现又好又快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的参与下,市献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积极探索,将新农合与无偿献血有机结合,以参与新农合为依托,以减轻广大农民负担,关注农民生命健康为目的,制定出我市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参加无偿献血的优惠规定 。该政策规定:1.凡参加农合疗的无偿献血者,由市血站发放无偿献血证、人身意外保险单、农村自愿无偿献血合作医疗卡。献血者可持自愿无偿献血合作医疗卡在当地合疗办为本人或直系亲属免费办理合作医疗手续;2. 代缴合作医疗费,执行当年个人交纳的标准。每献全血200ml,代缴合作医疗费1人份;献全血400ml,代缴合作医疗费2人份;献机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代缴合作医疗费4人份;3. 每献全血200ml,本人一年内可享受20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献全血400ml,一年内可享受40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献机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一年内可享受80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上述参加农合疗的农民无偿献血者也享受我市其他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优惠规定。
据了解, 6月14日“世界献血者日”当天,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将在渭城区周陵镇举办无偿献血向农村延伸活动启动仪式。业内人士称,此举在我省尚属首次。(文/杨博 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