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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卫生局积极落实2007年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费发放工作
2008-6-29 23:14:26 新闻来源:

 彬县卫生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卫生室管理,稳定农村卫生队伍,更好地发挥乡村医生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从520620,派驻工作组深入农村进行考核,已发放2007年乡医公共卫生补助款25万元。

发放工作采取“一个原则、两个标准、三个关口、四个到位”。“一个原则”:对全县247个行政,按“一村一室”的原则核发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费。“两个标准”:按县扶贫办确立的省、市认可的全县94个贫困村、193个非贫困村分门别类发放,对符合审核条件的,贫困村每月按120元发放,非贫困村每月按60元标准发放。“三个关口”:由乡镇(中心)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三个基层单位依据各自对村卫生室管理职能,分别从“综合管理、业务学习、计划免疫”等10个方面对乡村医生平时的工作进行考核、考评,对考核合格者,予以发放补助;对只单纯从事诊疗活动,不承担农村卫生工作任务和异地执业等五类情况的村医被列入考核不合格对象,不予发放。“四个到位”:补助款发放时,必须做到发放办法、方案向村医公布到位,对所在乡镇的村医考核、考评结果公布到位,补助款发放组成员必须在场,领款的乡村医生本人必须到位,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方可认领。

                                       (咸阳卫生信息 2008 第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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