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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通知
2008-5-8 18:29:30 新闻来源:

 

咸政卫发〔2008〕118号

各样本县市区卫生局:

卫生部定于2008年6月15日-7月1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本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回顾和总结前5年卫生工作,为卫生改革政策的制定和评价提供依据。

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由家庭健康询问调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问卷调查、医务人员问卷调查、专题研究等部分组成。调查扩大样本点涉及到我市4个县市区的6个乡镇(街道)、12个行政村(居委会)的420户居民。健康询问调查主要针对抽取的样本户及成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查范围为样本乡镇(街道)中的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问卷调查在所有样本县区中随机抽取部分医生和护士进行调查。专题调查研究选择在部分样本地区开展。

此次调查由卫生部统一组织,卫生部将成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组,具体负责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方案设计和论证、组织全国师资培训、调查实施、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和咨询等项工作,并拟在2008年5月底之前完成省级师资培训。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省市卫生服务调查的组织、培训、调查实施、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和咨询等项工作。省上将在6月15日之前完成各县(市、区)现场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培训。

在我市范围内开展综合性的卫生服务抽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难度较大,任务艰巨。各样本县市区卫生局要给予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按照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方案的要求,尽快成立调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做好组织、宣传和经费的安排,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请各样本县市区卫生局5月14日之前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报市卫生局秘书科;5月底之前,各样本县市区卫生局统一将各样本乡镇(街道)将抽取的样本行政村所有户情况(不包括3年及以上时间没有在村里生活的户),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市卫生局秘书科,如果保存有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抽取的户名单情况,就直接报原抽样的户名单。

联系电话:029-33550829

传真:029-33550815

邮箱:33550829@163.com

 

附件:

1. 市卫生局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领导小组名单

2. 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设计方案

3. 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扩大样本点名单

4. 各行政村的户名登记表

                     

 

                         二○○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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