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直局管各单位:
自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直报单位,克服重重困难,积极认真完成了各项卫生统计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卫生部对直报系统的不断改进,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的卫生统计直报工作,现就做好当前全市卫生统计直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新的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统计网络直报工作
继续执行好新的《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和《陕西省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基层单位要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完成实时报告、月报、季报和年报等统计调查任务。
1、完成2008年的部分年报任务。2008年10月20月之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本单位的“卫生人力(卫统2表)”和“医用设备(卫统3表)”调查表的录入完善工作。诊所、医务室和村卫生室人力数据由可各县市区卫生局或乡镇卫生院代报。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做好辖区内机构卫统2表和卫统3表的催报、审核检查工作。具体填报要求和操作说明公布在“咸阳卫生信息网”的“统计数据”栏目中。
2、做好2008年定期报表的调查工作。季度报表工作要求各基层单位在季后10日内完成上报,县市区卫生局15日内完成审批,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目前要做好第三季度报表的填报,注意数据是1-9月份的累计数字。
二、提高网络直报数据质量,开展网络直报督导检查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全面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严格履行报表的审批权限,层层把关,完善数据质量控制措施,进一步做好基础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卫生部将下发《国家卫生统计与信息化网络直报工作指南》,制订《医院统计工作规范》,建立网络直报工作督查制度,并拟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全国网络直报数据质量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数据真实性、编码准确性、上报及时性和漏报率。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局按辖区内机构2%的比例进行检查,省市将组织进行抽查。
三、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统计工作连续性。
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机构、稳定队伍,指定有责任心、能吃苦、熟悉统计业务、岗位相对稳定的人员负责统计工作,要切实确保统计工作开展的连续性。进一步加强卫生统计人才培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的培训,努力提高本辖区卫生统计管理工作水平。全市加强统计人员工作网络建设,请各级各单位尽快落实相关统计负责人,并将本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单位(范围为1-1表和1-2表中的所有单位)统计负责人情况表填入附件的电子表格中,以电子邮件形式(地址:33550829@163.com)上报市局。
今年全市卫生统计调查任务还很繁重,请各级各单位克服困难,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卫生统计工作,为全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注:卫生统计工作的所需的文件、要求及操作说明等电子版资料都在“咸阳卫生信息网(www.xyws.gov.cn)”的“统计数据”栏目中公布,请大家及时进行查看。同时,多关注卫生统计在线直报平台上的“公告栏”的新内容。
市卫生局咨询电话:33550829
咸阳卫生统计信息交流群号码:54105796
附件:
咸阳市卫生统计负责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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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县市区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所在科室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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