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做好治理商业贿赂督导工作指示精神,掌握县(市)专项治理工作动态,切实抓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市卫生局组织专门力量,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较好地促进了全系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9月26日至30日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米振海、张清申、王根潮带队,分三个组对兴平、泾阳、永寿等10个县(市)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在对部分县区(市)卫生局、县级医疗机构督查过程中,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抽查各级人员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座谈、听取汇报,较好掌握了基层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在督导中,各组长着重传达了卫生部和省、市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特别是自查自纠工作阶段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宣传力度,切实把握好政策,采取有效方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探索构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专项治理工作与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两不误、两促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