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事厅 陕西省卫生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中医管理局 印发《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陕人发[2006]177号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人事、卫生、教育、财政局:
为加快我省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提高社区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促进城市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人事部、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及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人事厅、卫生厅、教育厅、财政厅、中医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事厅
陕西省卫生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中医管理局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人事、卫生、教育、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人事部、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及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4号),加快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促进城市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重要环节,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2、目标任务。大力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聘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组织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逐步在社区建立一支以全科医学为主体,包括中医、西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社区卫生管理、服务人员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
二、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社区卫生人才
3、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和学科建设。在陕高等(医学)学校要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整合教学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在人员编制、职称评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高水平临床教师和临床专家承担全科医学教学任务,参与社区卫生人才培训。支持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学科建设与发展,成立全科医学/家庭医学系、社区护理学系,将该类学科纳入学校重点建设学科整体规划之中。加强医学生的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将医学生的全科医学知识教育与技能培养作为一项基本任务,在向医学类专业开设全科医学概论必修课程的基础上,积极将全科医学基本理论教育和技能培养融入教学全过程之中。护理学本、专科专业教育要开设社区护理学课程。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材建设,进一步完善临床教学和社区实习的配套教材。组织医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见习或实习。
高等(医学)院校对全科医学人才培养要给予重点支持,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全科医学研究生教育,举办全科医学研究生学位教育,培养全科医学师资和学科带头人。
4、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步伐。依据“陕西省全科医学教育管理试行办法”,对已经从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和由其他医疗机构转入社区开展卫生服务工作的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改善知识结构,转变服务理念,注重实践技能与中医药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技能和服务水平。建立完善的全科医学教育考核和评估制度,确保岗位培训质量,培训结束后,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并作为岗位聘用的必备条件之一,确保在2010年前基本实现所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相应的岗位执业要求。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乡村医生全科医学知识培训。
5、积极开展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工作。要探索相关配套政策和培养模式,稳妥地推进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承担培训任务。开展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制度。
6、深入开展城市社区继续教育工作。按照“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对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要求,加强管理,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促进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与使用管理紧密结合。大力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教育活动,采用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继续教育。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供更多的继续教育机会。
7、加快全科医学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提高培养能力。省、市级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要按照“陕西省全科医学教育管理试行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健全“培训中心”内部设置,保证有比较齐全的全科医学及其相关主干学科设置,具有必要的教学设备、培训场所和相关图书资料,“培训中心”所需的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费用等应于保障。尽快遴选确定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培训基地。把师资培训作为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首要任务,将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师资培养列入教师培训计划。采用多种途径和手段,加强全科医学师资培养。尽快形成一支知识结构全面、学科门类齐全、临床经验丰富、教学方法先进的全科医学教育师资队伍。从事全科医学教学的教师,在上岗前经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和学习,保证全科医学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8、提高社区卫生人才队伍职业道德。要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的医德医风教育,使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确立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加强职业技能和医患沟通技能的训练,培养一支思想品德高尚、理论基础扎实、实践技能过硬、能够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知识技能全面的高素质全科医学人才队伍。为社区居民提供及时、便捷、人性化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
9、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全科医学为主体,包括中医、西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晋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于社区卫生机构聘用的非国有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身份限制,通过各级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考试、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0、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制度。对在社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医师,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执业。凡符合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考试,取得相应类别的全科主治医师资格。非全科医学专业的主治、副主任及主任医师经过有针对性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经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考核合格,可转为相应资格的全科医师,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变更执业范围后,在社区从事全科医学工作。在晋升上一级资格时,其转前与转后年限合并计算。
11、完善在社区从事护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社区护理人员的初级、中级任职资格,按照国家关于社区护理人员的从业要求,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方式获得;在护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的有关政策规定中进一步体现社区护理的要求和特点。
四、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聘用制度
12、实行岗位管理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岗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工作任务、工作标准、职责范围和任职条件。
13、完善聘用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人发[2001]46号文件印发)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实行择优聘用,合同管理。聘用的各类人员都要签定聘用合同,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专业的岗位培训;有法定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受聘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按照聘用合同约定,做好聘期管理。对于符合辞聘、解聘条件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受聘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调整其岗位,并对聘用合同做出相应的变更。对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无法胜任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与之解除聘用关系。
14、建立健全岗位考核制度,加强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岗位考核以专业水平、工作绩效和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为主要标准,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聘期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晋升职务、奖惩的依据。
五、吸引和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
15、吸引和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到艰苦边远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至2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鼓励毕业生参加规范化培训,为毕业生在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实习、进修创造条件。
16、采取有效措施吸引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各地要制定配套政策,吸引城市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从2006年起,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和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参加相应的培训或业务进修。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使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联系起来,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各设区市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人员工资。
17、加强人员和技术交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组织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的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要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到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提高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要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他们开展服务提供便利,享受相应待遇。
六、切实加强社区卫生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18、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是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一项重大基础性工作和紧迫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要在制定社区卫生发展规划时,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个重要部分。各级人事、卫生、教育、财政和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沟通协作,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完善提高。
19、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地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紧密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际,明确本地区工作目标要求,提出工作进度,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