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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卫生系统2007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07-11-27 16:30:32 新闻来源:

2007年,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紧密结合医疗卫生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咸阳经济建设发展的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咸阳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安排意见》,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

1、继续深化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工作。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安排意见>》对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中长期目标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对于我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单位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认真学习宣传《实施纲要》和《安排意见》,形成全面学习贯彻的良好氛围。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按照市委《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安排意见任务分工一览表》,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好任务分解和贯彻落实的措施,各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主动协助党委(支部)抓好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制。建立督查机制,考评机制、奖惩机制、保障机制,推动惩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继续抓好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建立科学规范的警示训诫工作长效机制。一是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大局统筹谋划,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为实现卫生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政治保障。二是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各级党政领导要明确实施警示训诫防线的职责任务,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从线索受理、筛选归类、组织实施,监督整改、资料归档等环节进行规范,落实工作任务。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党章和中纪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的要求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三是把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与纪检监察业务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作为一项重要职能和基本职责。四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相关制度,确保警示训诫防线建设有效实施。将警示训诫防线作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综合运用警示训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方法,处理和解决问题。

二、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1、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的重要内容,坚持经常性教育和专题教育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特别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广大医务人员中,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大力宣传卫生系统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同时,要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教育活动,加强警示教育,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努力筑牢医务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党组(党委)要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纠风工作负总责,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尽职尽责地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纠风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始终把加强监督作为第一位的职责,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花大力气。监督工作要突出重点,重点加强对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权、钱、人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的行业监管。要切实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谋取预期的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况做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继续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狠抓行风建设,不断规范医疗行为

1、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在评估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工作,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发展治理成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重点解决地区、部门和单位之间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要从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做起,用更多精力抓本地区、本单位的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要分别不同类型,研究共性问题,指导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单位开展工作,对一些超出职权范围,但又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负责任地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提出意见建议,并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力争就一些重要问题达成共识。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南》,建立医院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抗菌素药物分组管理制度,实行处方评价制度,对医生的不当处方在院内进行公布和点评。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减少重复检查。要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医务人员收入不得同医疗服务收费直接挂钩。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严格实行设置审批、执业注册和年度校验制度,对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实施严格的准入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出租、开单提成等违规行为。

3、严格收费管理,坚决杜绝医疗乱收费。各级卫生医疗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要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完善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提高收费透明度。要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重复计费、多收乱收等问题的发生。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要坚决查处。

4、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各单位要以“创选评”竞赛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等活动,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和“病人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要重点抓医院挂号、收费、药房、门诊等窗口科室,采取综合措施,简化服务环节,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缩短病人等候时间。要加强医患沟通,要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化解矛盾和纠纷。要全面推行医德考评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和先进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 

5、积极推行全省药品和医用器材统一招标采购工作。省卫生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上半年启动全省“统一招标、网上采购、集中配送和联合监管”的药品及医用卫生耗材招标采购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药品及医用卫生耗材招标采购工作的有关规定,在采购协议中要明确采购数量,严禁不执行招标采购协议、不使用中标品种、变相抬高中标品种价格等问题的发生。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药品及医用卫生耗材招标采购工作的全程监督,要加大对中标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

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重点抓好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尤其要重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县级以上医院要全部实行医院院务公开,要全面落实卫生部规定的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职工公开的各项内容,重点抓好医疗价格和收费的公开,要向社会公布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实施情况的督查。

    五、加强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

1、主动收集警示训诫线索,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纪检监察部门要紧密结合廉洁自律、案件检查、执法监察、责任制追究、纠风和行风建设等工作,以及新闻媒体报道披露情况,及时发现警示训诫线索,按照有关规定要准确处理,严禁不作为,除完全失实、纯属诬告或重复信访外,要做到件件有着落。

2、加大查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力度。严肃查处药品、设备器械购销及基建工程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收红包、乱收费等违规违纪问题。针对治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漏洞,剖析原因,探索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措施。

3、加大查处违反党纪党规案件的力度。各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严肃执纪,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要重点查办3个方面的典型案件:一是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二是在医药购销、卫生基建工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尤其要坚决查办性质严重、情节恶劣而又拒不自查自纠并且顶风作案的案件,以及《刑法》修正案颁布后仍然顶风违法违纪收受贿赂的案件。三是卫生系统发生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要严格办案责任制,坚持依法依纪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都要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人员,集中力量,有选择地查处一些不同类型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对于典型案件,要及时将查处的情况向社会公布。

六、认真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1、加强党性教育。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和我省多年来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文件规定和纪律要求,把党性教育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教育的中心环节,与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结合起来,与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结合起来,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融入到党纪法规等教育之中,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严以律已,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自觉培养和发扬优良作风,深入开展“转作风、暖民心、促发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使领导干部作风有新的转变。

2、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要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从政和党风监督等一系列作风建设方面已有制度的基础上,根据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建立管用有效、有约束力、操作性强的新制度。

3、加强作风监督。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组织监督监察职责,通过信访举报、民主评议等工作,建立对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情况的动态监督和测评反馈机制。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批评教育,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工作作风方面出现的普遍问题,要通过专项治理刹风整纪。

4、加强作风建设考评工作。各单位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领导干部作风状况作为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七、加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各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修养。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学习纪检监察业务以及卫生、经济、管理、科技、金融等方面知识,拓宽视野,完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忠于党、忠于人民的良好形象。

2、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的力度。设立党委的医疗机构要设立纪委和纪检机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提高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3、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继续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要加强对监察干部业务知识的培训,要开展评比表彰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市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之间要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互通工作信息,形成合力,为推进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纠风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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