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加强农村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乾县卫生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确定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乾县农村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规范了职责分工:县卫生局在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立助理卫生监督员1-2名,各行政村卫生室设立1名公共卫生检查员(公共卫生检查员由各乡镇卫生院推荐,经考核合格后由卫生局发文任命并颁发相应证书),助理卫生监督员和卫生检查员必须在监督员的带领下开展执法工作,不允许独立行使执法权。
在具体工作中,县卫生监督所负责依法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卫生条件、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做好乡镇助理卫生监督员的法律及卫生知识培训。负责群众投诉和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办。
乡镇助理卫生监督员负责配合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登记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违法案件和食品公共安全事件的收集和上报,参与辖区内食物中毒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做好本乡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农村家宴服务队摸底上报,指导和培训卫生监督检查员开展日常性检查工作。
卫生检查员负责摸清本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农村家宴服务队的底子,建立本底资料,做好农村家宴的登记和现场指导,提供卫生监督信息,督促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并完成上级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编后语: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乾县的做法很好,对网底建设、农村食品卫生监督等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行动积极、贯彻全省和市局要求坚决,值得其他县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