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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工作的通知
2007-10-1 20:05:20 新闻来源:

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工作的通知
咸合疗组办发〔2007〕24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新农合办(经办中心),市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新农合定点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监督工作的通知》(陕合疗组发[2007]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管理和运行的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机制作用,坚持公开公示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切实加强新农合公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的主体和流程

新农合公示主要通过三层次(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村级三个层次)、两条线(新农合行政管理线、业务管理线两条线)、一重点(以落实村级公示为重点)负责落实。工作流程是县新农合经办机构每月将全县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情况统一制成《××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情况表》(包括:参合农民住院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就诊医院名称、入出院时间、住院总费用、新农合补助金额),打印下发各乡镇政府和乡镇卫生院;乡镇政府和乡镇卫生院每月分别在本乡镇人口集聚地公示本辖区内《××乡镇参加农民住院补偿情况表》,并下发至各行政村委会和村卫生室;各村委会和村卫生室每月负责在本村公示《××村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情况表》。乡、村公示统一以县新农合经办机构下发的公示内容和格式为准。

二、公示内容和时间

1、县新农合经办中心:长期公示新农合政策要点和实施办法(新农合的参加办法、参合人的权利和义务,筹资标准、补偿范围、补偿办法及补偿程序)、新农合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及渠道等;每季度公示新农合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每月5日前公示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情况。

2、乡镇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长期公示新农合政策要点和实施办法(新农合的参加办法、参合人的权利和义务,筹资标准、补偿范围、补偿办法及补偿程序)、新农合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及渠道等;每月10日前公示全乡(镇)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情况。

3、村级(村委会、村卫生室):长期公示新农合政策要点和实施办法(新农合的参加办法、参合人的权利和义务,筹资标准、补偿范围、补偿办法及补偿程序)、新农合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及渠道等;每月15日前公示全村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情况

4、市、县定点医疗机构:长期公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价格,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及价格标准,参合人员就诊流程和补偿报销规定,新农合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及渠道等;每月10前公示在该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情况(包括:参合住院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就诊医院名称、入出院时间、住院总费用、新农合补助金额)。

三、公示形式和责任人

1、县新农合经办中心: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宣传版面、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网等进行公示。责任人:县新农合经办中心主任。

2、乡镇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通过政务公开栏及在乡卫生院、乡镇街道人口集聚地等进行公示。责任人:乡镇政府新农合主管领导、乡(镇)卫生院院长。

3、村级:通过村务公开栏和在村卫生室、行政村人口集聚地进行公示。责任人: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督促,村委会干部和乡村医生分别负责落实。

4、市、县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宣传栏、院务公开栏、电子屏幕等进行公示。责任人:院长。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坚持新农合公示制度既是对新农合制度的深入宣传,又是对参合农民就诊的合理引导,更是对新农合工作运行过程的有力监督。实践证明,坚持新农合公示制度,对于更好地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加新农合基金使用管理的透明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平稳运行 能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2、落实责任。为确保公示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县新农合经办机构主任对全县新农合公示工作负全责制度。坚持三级公示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级级压实担子。各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将新农合公示工作纳入对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的服务协议、工作考核和年度签约的重要内容,市新农合办将对新农合公示工作落实不好的县市区、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评选新农合任何先进资格。

3、加强督查。县新农合经办中心负责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和乡镇管理经办机构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乡镇管理经办机构负责对村级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公示制度经常抓,抓经常,促落实,对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定期公示的,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认真严肃查处。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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